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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工作

关于淮北师范大学第七届三次“两代会”提案征集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3-08 09:40:1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部门工会、各位代表:
    学校第七届三次“两代会”定于4月10日、11日举行。根据《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的有关规定,代表在教代会召开前和教代会闭会期间向提案工作委员会提出提案,反映意见和建议,是代表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参与管理学校事务的重要形式。为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开好学校“两代会”,现就本次会议提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截至日期:2013年4月10日。
    二、提案征集的对象:校第七届“两代会”全体正式代表。
    三、提案征集的范围:围绕学校改革与发展,结合学校实际进行调研,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提出建设性意见。
    1、有关学校改革、发展和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涉及大多数教职工切身利益,影响面较大的意见和建议;
    3、有关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构建和谐校园的建议和方案;
    4、有关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办学效益和基建、财务、后勤服务、生活福利以及其他行政事务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凡属以下方面的建议和意见不在提案范围:学校行政和教代会职权范围以外的建议、意见;属于个别人的具体问题;属于本部门能够解决的内部问题;一般批评性意见。
    四、提案征集要求:
    1、提案征集工作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部门工会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布置落实提案征集。
    2、教代会代表必须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权利,在拟订提案前应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保证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3、提案必须一事一案。
    提案应包括以下三部分内容:
    提案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提案内容,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具体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4、提案应由学校教代会正式代表3人以上联合署名提出,其中1名为提案人,至少2名为附议人。  
    五、请各位代表从校工会网站下载提案表,并将填写完整并署名的提案表(电子)通过学校OA系统“内部邮件”发送至校工会“gh<工会/工会>”邮箱。为提高办事效率,勤俭节约,本次会议不接收纸质提案。
    六、本次大会设立优秀提案奖。大会闭会后,大会提案委员会对本次大会所有立案提案进行评选,对评选出的优秀提案给予奖励。
    联系人:王玉峰   电话:3803475
                                              校工会    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二O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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