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安徽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创评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省妇联《关于开展2021年度安徽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创评活动的通知》(皖妇办〔2021〕4号)转发给大家,请按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
各单位可根据文件规定的条件,报送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不具备条件的可不报送。请各单位结合开展的创评活动,于2021年7月10日前将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校工会,巾帼文明岗还需提交开展创建活动相关图片电子版。校工会组织遴选后择优推荐,逐层报送,省妇联择优公布创评结果,并选取具有典型性、示范性和代表性的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进行系列宣传。
联系人:张红梅 3801081
邮箱地址:ahhb110@163.com
附件:/gljg/2021/4/关于开展2021年度安徽省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创评活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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