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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评选“优秀工会干部”“ 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9-09 13:28:3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部门工会:
    两年来,我校历经教育部本科教学质量评估,各部门工会和广大工会会员积极工作、无私奉献,表现出崇高的职业道德。为弘扬先进精神,鼓励广大会员,部门工会组织积极投身于学院的改革发展事业和工运事业,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会工作,树典型、倡新风,进一步推动工会工作全面开展,决定在教师节期间开展“两优”评选活动,并对评选出的先进表彰和奖励。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优秀工会干部:校工会委员、部门工会主席、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专职工会工作者;
     2、 工会积极分子:第六届“两代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部门工会委员会委员及热心工会工作的工会会员。
    二、评选条件
     优秀工会干部
     1、政治、业务过硬,有良好的职业修养和较高的道德品质,在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质量评估、地震救灾捐款、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表现优秀。
     2、具有工会工作相关理论知识、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热爱工会工作,对本单位工会情况有较好的了解,能及时掌握会员的学习生活情况,并能通过组织对他们加以关怀和爱护。了解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呼声,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3、热爱工会工作,经常为院工会及部门工会开展和改进工作出谋划策,并能积极带领教职工参与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能起到工会工作带头人作用。
     4、参评的各级党、政领导还应做到:切实贯彻有关工会工作政策,重视工会工作,支持工会履行各项职能。
     工会积极分子
     1、政治、业务过硬,有良好道德修养,在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质量评估、地震救灾捐款、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中表现优秀。
     2、热爱工会工作,具有一定的工运知识,能积极投身于工运事业。
     3、积极参与院工会和部门工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4、经常了解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三、评选办法
     1、 工会积极分子和优秀工会干部在一起,按会员人数5%评选,不足1人的评1人。每个部门工会可组织会员民主推荐 。推荐名单及简要事迹于9月20日前报院工会。
     2、由院工会组成评选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确定名单。
    四、奖励办法
被评选上的先进个人院工会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并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评先要求
    各部门工会要在本单位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的名额进行评选和推荐,以此推动工会工作更好地开展。
 
院  工   会
二OO八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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