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向困难职工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
我校决定,2009元旦、春节期间(以下简称“两节”)继续开展向困难职工送温暖活动。这是我校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推进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举措,也是我校的传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把“两节”期间开展向困难职工送温暖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组织好、开展好、落实好,确保困难职工和大家一样,欢度“两节”。
2、送温暖对象:因重大疾病或遭受意外灾害等原因影响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和离退休职工。
3、各部门工会在党总支的领导下,做具体工作。要在12月25日以前,对所属建档在册的困难职工进行一次走访,对今年新出现的困难职工予以慰问。在摸清底数的情况下,把本单位的困难职工名单报送校工会。困难职工数额掌握在本单位职工总数的5%以内。
校 办 人事处 校工会
二00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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